那本多年以来潜藏在他脑中的《追忆似水年华》,如今页脚已然卷曲。
自从报社倒闭以后,他就很少再回到这里,偶尔用钥匙旋开门一两次,也不过是拿件新衬衫、抑或收走那些见不得人的药片功夫,房门就又被锁上了。
直到有一天,托宝贝药片的福,他的积蓄终于花光了,不得不从这间房子里搬出去,去住流浪汉公寓。
早上,他前来收拾东西。
他慢吞吞的上楼,慢吞吞地打开门,从卧室开始,清点他所剩无几的私人物品。他将台灯折起、塞进蛇皮袋,将衣服卷起、塞进蛇皮袋,欲要把床单扯下、塞进蛇皮袋——床单被往下拖,连带着一样和他的为人极不般配的东西,一起摔在了地上。
这样东西正对着他的脸,他的动作僵住了。
若是他娱乐至死场所里的朋友看到这情形,只会笑得前仰后合,扯着嗓子,直像只感冒的乌鸦,大声叫嚣,说:“老兄,哪儿摸来的?”
但只有他自己知道,当他一头扎进书里,所有烦恼烟消云散。他焦虑,他惶恐,他踌躇不前,唯有不停地翻动厚重的书纸,他才得以安眠。
从神经末梢传来刺痛,将他拉回现实。他低头看,手指不知何时穿梭在了书开口的那一面,被皱巴巴的牛皮纸划出了一条缝隙。大约是划的太浅了,血过会儿才从这条细缝里钻出来,鲜红的,量很少。
他想抽张纸把血擦掉,胳膊伸到半当中却停下了。
他凝视手中的书首页,是一张英国山楂花的图片,色褪得很厉害,已然分不清哪是绿叶,哪是花瓣,白成了一片。
他迟缓地收回保持半伸出姿势的手臂,趁皮肤表面上的血液还没干涸,向这张照片中间抹了上去。
在整张白得泛黄的照片中央,这块黑红的血渍十分突兀,分明得甚至染上了某种艺术色彩。若这是画,他被电击似的想,若这是幅画,装饰金框、出自名家之手的杰作,恐怕能卖上五百万英镑。
窘迫的处境甚至让他打起冒充名画家的念头,一幅画值五百万英镑,足够他下半辈子花的。
可短暂的狂喜过后,他再次陷入了忧郁。
如果这块血迹抹在别的书上,他大可找人描摹一遍,再把原件销毁,兴许他就已在远去夏威夷的路上。可是偏这本不行,这本就算给他一千万、一卡车宝贝药片,他也不愿烧掉,更何况才只有五百万。
他心想,我还有人性,我不会贪图钱财而抛弃精神,这比掰断我的手指更使我痛苦,我绝不会把它交出去,绝不!
片刻后,这名年轻人走上了去往拍卖行的路。
过了约摸二十年光景,艳阳高照的一天,这名中年人重新登上了回公寓的电梯。
像二十年前那天一样,提着个空蛇皮袋,针织的棉线帽破破烂烂,他抬头看层数,张开嘴的时候,可以发现门牙缺了口,那是原本镶上一颗金牙的地方。
他走出电梯,开门,进卧室,把台灯塞进蛇皮袋、把衣服卷进蛇皮袋——他准备装枕头,却发现了他那本《追忆》压在底下。
他把这本书捧起来,“呼”一声吹下了表面的灰尘。他看得出神,书页不小心又把手指刺破,血慢慢滑出来。
于是,身无分文的中年人打起了新主意。
T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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